家庭的主要型態(請注意代稱)
1. 小家庭:夫妻和其未婚子女組成的,又稱為核心家庭,為台灣最主要的家庭型態

2. 大家庭:夫妻和具有血緣關係的親屬同住所組成的,又稱血緣家庭聯合家庭,通常包含旁系血親在內

3. 折衷家庭:夫妻與父母及未婚子女組成,又稱三代家庭主幹家庭,使家中老人及幼兒可以受到照顧。三代家庭有分兩種:三代同堂:祖父母、父母與子女同住一起;三代同鄰:祖父母、父母與子女比鄰而居(例如住在附近或同一棟)

4. 隔代家庭: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與其孫子女同住所組成的,亦稱祖孫家庭,而此型態家庭日增

5. 單親家庭:父親(或母親)與其子女同住所組成,目前台灣因離婚率提高,造成此型態家庭日增

6. 繼親家庭:單親家庭中的父親與母親再婚後所組成的家庭,再婚的對象可能是單親或單身未婚者(和重組家庭不同)

7、獨居家庭:台灣目前為高齡化社會,老年人增加,因子女工作無法照顧或被子女拋棄,而形成老人獨居家庭增加

8. 頂客族家庭:夫妻有雙薪而無小孩的家庭。(DINKs Have Double Incomes and No Kids)

9. 寄養家庭:兒童及少年因家中遭逢重大變故或遭遺棄、身心被虐待而安置於他人的家庭中。(例如侵害或者災害)

10. 外籍配偶家庭:我國國民與非我國國籍人士結婚所組成的家庭,目前快速增加。(目前請尊稱為新住民,過去稱外籍新娘、新移民,現已更改為新住民)

11、雙薪家庭:指夫妻二人均有工作收入的家庭。

12. 重組家庭:單親家庭中的父親與母親再婚後所組成的家庭,再婚的對象亦有小孩

請注意寄宿家庭與寄養家庭不同,寄宿為Home stay為國外留學、遊學時給與對方費用而暫時借住的地點,對方並無親子權利(管教、懲戒),當然也不會有連帶損害賠償的責任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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